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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中房贷的问题到底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主观:
    


    1、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离婚后,无论房屋归谁,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实践中,房屋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有三种情况:一是婚前二人共同买房,二是婚后共同出资买房,三是婚后一方出资买房。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贷款由一方进行偿还的,不过约定不可对抗第三方银行。
    2、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如果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产权协商未果的,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还清的房贷也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方进行补偿。
    3、房屋产权由一方所有转夫妻双方共有:婚前买房,婚后加名,这是一种自愿的赠与行为,房屋产权也变为夫妻共同所有,成为共同财产。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和房屋归属,无法解决的,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来判决。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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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7: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