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房贷问题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贷款构买的,房产和债务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结婚后共同还贷的,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婚前付款婚后发房产证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付款婚后发房产证属不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确定: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支付首款,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在结婚之前买房的,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个要分情况具体讨论。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 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三、夫妻之间房贷还款人如何更换 如果在离婚之前结婚之后产生的房贷,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个人偿还,但是,虽然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但双方在结婚后达成协议,该贷款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偿还。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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