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时有贷款的房子离婚如何去处理 |
释义 | 夫妻买房共同出资,不管名字是谁的,都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增值部分也算共同财产。如果有共同还贷,不管是谁还,都算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否则法院判决。对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要保护。 法律分析 一、婚后共同购房: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房屋,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若涉及贷款,取得房屋的一方应支付未取得房屋的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需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和利息。 二、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尽管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购得的,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夫妻双方的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若一方能够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则该部分不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款的部分,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处理和认定结果同上。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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