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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释义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二十年的期限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怎么写
    租赁合同撰写以下内容即可: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三、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
    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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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