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辞职登报声明通常是有法律效力。 离职声明书或者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企业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的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或者是原用人单位公示的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免职声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新的单位雇用了尚与其它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能会给新单位带来风险和损失。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同时,用人单位为了划清离职员工自离职起,所从事的活动与单位的法律关系,因此通过公示来声明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解除,也是可以认为依照《劳动法》该规定执行。 一、什么是劳动者解除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