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3年江苏新实施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子女每年最少要给父母陪护30天。如果无法履行陪护义务,可支付陪护补偿金。但需注意具体细则和执行情况。 2023年1月1日起,《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24条规定,成年子女应当每年至少在本省给予父母30天的陪护。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陪护义务,应当支付相应的陪护补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注和保障,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也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和约束力度。需要注意的是,陪护补偿金的缴纳并不代表可以完全替代亲自陪护的义务,仅仅是补偿性质的资金赔偿。此外,该条例中对于陪护天数的计算和补偿标准并未详细说明,具体实行效果还需进一步观察和评估。 如果子女不能履行陪护义务,应缴纳多少陪护补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不同地区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陪护补偿金的标准可能与当地的最低工资、生活水平等有关。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江苏省新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子女应当每年至少为父母陪护30天,无法履行时应支付陪护补偿金。该规定对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细化具体执行细则和标准。建议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注和照顾,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法律依据】: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四条 成年子女应当每年在本省至少给予父母30天的陪护。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陪护义务的,应当支付相应的陪护补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