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摩托车摔伤医保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无证驾驶造成摔伤,保险公司可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向致害人追偿,但不报销无证驾驶本人医疗费用。警方认定责任时,车主可能被罚款。医保缴费中断后将停止享受待遇。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追偿,但不赔偿财产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一方不赔偿,故意碰撞造成的损失机动车不赔偿。 法律分析 当事人无证驾驶造成摔伤,保险公司可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无证驾驶当事人本人的医疗费用,是不会给报销的。警察认定责任,按责任赔偿车主无证驾驶,可能被处以罚款。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中间断了之后产生的影响主要是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向无证驾驶者追偿。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责任确认后,车主可能被罚款。医保中断后将不再享受待遇。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保险公司可垫付抢救费用并追偿,但不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事故损失,责任按过错比例分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时,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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