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伤致残赔偿金需要支付利息。被保险人在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及每月生活补助金。对于待遇支付不及时、不全面、不合法的情况,应当计算利息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七)因工伤、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期满或者被鉴定为工伤、职业病或者残疾等级,但不能从原工作岗位上继续从事工作的...”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期间,应当享受依法应享受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工伤救治、康复和职业介绍、培训;其他社会保障福利等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滞留、拖欠或者给付不合法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到位,给予补偿,并计算利息。”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被害人受害人民币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犯罪分子赔偿损失后,不另行追究其民事责任;在2000元以上的,犯罪分子赔偿损失后,仍应当承担赔偿款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