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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工伤认定后,能否直接进行诉讼要求赔偿?
释义
    工伤认定后直接诉讼要求赔偿是不可以的,劳动争议应先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后直接诉讼要求赔偿是不可以的。
    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后的赔偿程序及法律要求
    工伤认定后的赔偿程序及法律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工伤认定机构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一旦工伤认定完成,受害者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和文件,如工伤认定书、医疗记录等。法庭将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应该给予赔偿。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金额应涵盖医疗费用、伤残补偿金、误工费等。此外,雇主还有义务提供适当的康复和职业转换服务。工伤认定后的赔偿程序和法律要求旨在保护工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赔偿和支持。
    结语
    工伤认定后的赔偿程序及法律要求旨在保护工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赔偿和支持。诉讼是最后的手段,应在协商、调解等方式无效后才考虑。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程序确保了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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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