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GB 9684—2011)》标准代替《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1988)》。本标准与GB9684—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删除了关于不锈钢牌号的规定;增加了理化指标的单位换算;增加了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