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话,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如果当事人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不能强制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民诉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是必须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必须到庭的被告指的是,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民诉法司法解释》112条规定,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话,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聊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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