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补助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补偿计算方法: (1)宅基地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 (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a、(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B、(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 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