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上货物责任险中属于责任免除的情况如下: 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3、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 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