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药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由相关医疗机构提供原始发票的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提供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确有困难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