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参保人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选择我市为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本人身份后,发起转移业务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