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为什么要退伍 |
释义 | 退役泛指军人服满现役或由于别的原因退出军队,一般亦称“退伍”。在义务兵役制下,指军人服现役期满后停止服役,现役军官如有已达服满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或伤病残废完全不能服役等情况,可以直接从现役退役,军官退役后,一般保留其原军衔。并在原军衔称号之上加“退役”字样,以示区别。 军人是神圣的职业,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一部分,无论是保卫国家的战争,维护社会的治安,守护人民的生命,他们永远都冲在最前线,牺牲了自己的幸福生活,牺牲了自己的宝贵时间,乃至于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心中有信仰,心中有人民,他们的心中,将国家放在了第一位,他们知道自己的小小牺牲都带给了后方人民安稳的生活。 无疑,军人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作为回报,国家也给了退役的军人们许多的福利和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给了退役军人充分的保障和选择,无论是自主就业还是安排工作还是国家供养,都可以自由选择,仅仅是这样小小的一条,就能看出国家对于退役军人的重视程度。 尽管如此,退役军人的这些权益在实际执行中因为种种原因有时却还是不能被很好的保障,我们认为大多数时候出现这些种种问题都是因为人们对于退役军人和他们的生活了解并不多而造成的无心之失。虽然人们都清楚军人的付出,国家的政策,但是如果政策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那便与一纸空文无异,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为要保障曾经为我们付出了许多的英雄们的权益,便必须要提高人们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九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士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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