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涉及商标权的冲突协调程序有哪些
释义
    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2、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3、禁止混淆原则。
    一、《商标法》修改了什么内容
    1、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条款。新《商标法》第七条规定了“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提高侵权赔偿额。2、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新《商标法》第十五条增加第二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3、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提高侵权赔偿额。新《商标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二、合同履行权的保护的原则有哪些
    履行合同应当遵循下列两项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4: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