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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营养费要补偿几个月
释义
    营养费补偿的时间应该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营养期的期限有两种,一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固定的营养期是多久;二是根据医院的医生诊断单来确认时间,如出院后需加强营养,在当事人进行第二次复查时没有加强营养的医嘱的,那么就以住院期间加该段时间作为营养期。侵权人补偿这段时间的营养费即可。
    一、营养费赔偿标准多少1天
    对营养费的确定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各地营养费的计算标准不同。可以根据当地的标准,一般来说,有两个时期的营养。一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营养固定期。二是根据医院的医生诊断单确认时间。如果出院后需要加强营养,第二次复查没有医嘱加强营养,则应以住院期间为营养期间。受害人的受伤害的情况的不同,其营养要求也不同。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临床的许多治疗措施也需要营养支持作为提高疗效的手段。
    二、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三、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赔偿中营养费的问题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营养费一般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或者后续康复中发现受害人有必要补充必要营养的,应开具营养品清单,受害人可以凭清单找侵权人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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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