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侵占吗分摊面积 |
释义 | 可以侵占吗分摊面积 不可以,即使不影响别人,也是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其他利益相关人有权要求他停止侵占的。 分摊原则 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其中北京市的规定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分摊规则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由建设部1995年9月8日建房1995【517】号发布,自1995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全文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的组成 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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