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一、什么是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的概念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特征是: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 二、遗嘱是不是公证才有效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具体如下: 1、只要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就有效。只是公证后的遗嘱法律效力高于未公证的,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 2、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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