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或父母财产,安置房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夫妻双方产权份额有差异,应考虑给予分额较多一方相应补偿。夫妻双方扩建或添附房屋的情况下,产权份额也有变化。在具体分配房屋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法律分析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通常在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通常在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下的房屋拆迁权归属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下,房屋拆迁权归属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对于房屋拆迁,首先需要确定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婚后共同购置或共同还贷的,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也需要考虑。如果夫妻已离婚或正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如果夫妻尚未离婚,但存在财产分割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总之,房屋拆迁权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解决。 结语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下,房屋拆迁权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对于拆迁房屋,需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是婚后共同购置或还贷的,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也需考虑。若夫妻已离婚或正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情况判断补偿款分配。若夫妻未离婚但存在财产分割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总之,房屋拆迁权归属是复杂问题,需综合具体情况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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