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