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首次办理身份证需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都无需再回到户籍所在地换领、补领。在贵州省内任何一个政务服务中心都可以办理,只需带上相片回执即可在人工窗口或者自助终端完成办理,办理时限为申办成功之日起18个工作日,市民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受理点领取身份证,也可邮寄到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