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
释义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在不同地区,房产赠与过户的流程也有所差异。以深圳市为例,过户流程具体如下:1、赠与方与受赠方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3、缴纳税费。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离婚房产过户给小孩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离婚的小孩怎么过户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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