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赠与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子赠与需要的条件如下: 1、房子属于可以转让的房屋; 2、赠与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可以处分该房屋; 3、签订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 4、赠与后办理过户登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一、房产赠与与买卖有什么区别 房产赠与与买卖的区别是: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将房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将房屋的物权转让给对方的合同,买卖合同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成都房屋赠予新规 1、是否限购:赠与直系亲属(成都仅限父母和子女)不限购,非直系亲属限购。 2、赠与流程: (1)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营业税、个税免征; 3)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2)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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