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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起诉离婚男人要算这几天的生活费,结婚的时候没有彩礼。男方的要求合理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由于男方对您长期 实施家庭暴力 ,已经构成离婚的法定要件。因此您起诉离婚是可行的。另外,我国彩礼返还的情况只有三种1、未登记结婚2、登记结婚后为共同生活3、彩礼给付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按您说的情况,男方因该都不符合,所以男方所要彩礼返还是没有依据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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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