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部联席会议由什么牵头 |
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集资部联席会议由银监会牵头。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即银监会负责召集,主要参会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邀请中央宣传部、高法院、高检院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人担任。基本工作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二是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三是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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