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当怎么办 |
释义 | 处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的办法:如果是暂时无财产的,则中止执行,等到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是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终止执行,等到发现有财产时,再重新申请执行。 一、对方不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应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如果不支付赔偿金的,则另一方可以等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了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冻结、扣押、查封过错方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来强制执行其财产支付赔偿金。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期限为两年。 如果法院执行时发现对方无财产可执行的,会中止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二、家庭困难交不起罚金怎么办? 1.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如果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有可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 3.如果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裁定终结执行。 三、强制执行债务人跑了该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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