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中税收突然增加双方可以协商新增税费的承担或分担进行处理。约定的过户时间在税收新政生效前,一方过户迟延导致税收增加的由过错方承担新增税费,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可以共同承担或者按照过错大小分担;约定的过户时间在税收新政生效后,双方均无过错的应当共同承担新增税费,合同履行不能的可以依法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双方违约和与有过失】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