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普通门诊: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其中甲类药80%;乙类药60% 单项诊疗或材料:90%《小于等于120元》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总额小于等于1000元 具体说明: 就医前需要绑定一家市内定点社康中心 自绑定或变更社康中心后生效,享受相关的待遇 门诊大病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60%)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75%) 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90%) 具体说明: 办理门诊大病认定手续后,可选定市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输血:70% 具体说明: 可选定市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已办转诊的门诊或因工外在在非结算医院的门诊抢救 按市内三档普通门诊及门诊大病规定支付标准基础上的9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