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扣工资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应当扣除劳动者工资以抵消损失。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