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方法如下: 1、为了保证借贷用途的合法性,建议在借条中明确说明借款的合法用途,避免借款人或共同债务承担人事后以借款非法用途为责任逃避; 2、可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据,并要求借款人亲自书写、签字、盖章、核实身份,避免他人代写、冒用他人名义书写; 3、防范贷款利息的风险,如果借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约定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4、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债权人的风险,借款人在借款时最好提供人和物作担保; 5、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催款律师函,形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证据,重新计算两年诉讼时效,确保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