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被继承人未就遗产作处分或者所作处分因特定原因而不实际发生效力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被继 承人的遗产。主要有以下情形: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