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