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职一个月后必须缴纳社保,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30天内办理社保登记,如果未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