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当防卫 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就你描述的情形,师长的过激行为可以认为是侵权,但是,闪避、格挡已经足以制止、防止侵权的结果,如果采取了所谓的还击,那就是新的侵权。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