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界定员工旷工 |
释义 | 一、怎么界定员工旷工 界定员工旷工是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没有正当理由;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离职工资怎么扣 旷工离职工资扣除方式是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法律未具体明确规定。对于员工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经常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用人单位有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规章制度的建立经过公示,规定了旷工的处罚,是发生效力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旷工需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劳动者旷工造成企业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仍然在职的,企业可以通过扣除工资来弥补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已经离职的,企业不能扣除工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劳动者根据企业实际损失来赔偿。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拒绝赔偿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劳动者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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