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就是更加夯实总量控制、稍紧平衡的基础,准确把握增速合理、贵在持续的要求,以全面提升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来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尤其要关注和解决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深层次问题,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还需要持续加以改进;二是部分品牌活力不足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三是结构过快提升带来透支结构潜力、削弱品牌势能的风险;四是低价产品供需失衡,以及由此导致的真烟外流;五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需求减弱和潜在的增长失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根据烟草专卖工作的实际情况,在重点地区设立派出机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向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派驻人员。派出机构和派驻人员在派出部门的授权范围内监督、检查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