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是主机的一种性能故障,所以外壳也属于“三包”范围。而对于外壳裂损之外的其他外观问题,虽然没有明确表述是否“三包”,可该规定有一条为“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说明只要是质量问题,在有效期内均应享受免费修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法律依据: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权利,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固定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第十条在三包期内,固定电话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固定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