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嘱继承如何办理登记公证书 |
释义 | 房屋遗嘱继承公证书上需要载明如下内容: 1、写明公证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写明公证的事项,也就是房屋公证; 3、写明公证机构以及公证时间; 4、最后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一、委托人不能到场怎么办理公证 受托人不需要到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二、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当事人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二、当事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三、公证处受理并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公证事项以及材料真实的出具公证书。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三、老年人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老年人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遗产所有权证明; 4、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5、当事人需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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