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领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了。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开始。而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孩子被收养之日起就消除了,所以养子女对亲生父母已经没有赡养义务了。而相反的,亲生父母对其被收养的子女也不再有抚养的义务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