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失再婚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离婚证丢失再婚需要的手续: 1、补办离婚证; 2、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3、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一、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男女双方中有过离婚情况的,还要携带离婚证。然后双方携带上述资料去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二、结婚的法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结婚的法定程序是: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三、婚姻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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