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龙岗限行时间几点到几点 |
释义 |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其余时间和节假日不限行。如果违反限行规定,前两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限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以下区域及道路通行: 区域一: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这一区域内的具体路段有: 龙岗限行区域主干道:龙城大道、黄阁路、黄阁中路、龙翔大道、龙平西路 龙岗限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沙园路、如意路、怡翠路、吉祥路、德政路、清林路、爱心路、白灰围一路、愉龙路、和谐路、爱龙路、龙福路、龙福西路、长兴南路、欣景路 区域二: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龙岗限行区域主干道:坂雪岗大道、五和大道、雅园路、雪岗北路 龙岗限行区域的其他道路:这一区域内吉华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布龙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贝尔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路、一号路、中坑街、冲之大道、隆平路、稼先路、张衡路、居里夫人大道。 处罚规定:4月15日至5月14日属过渡期,有该类违章行为不处罚。自5月15日起,将按照冲禁令处罚。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此次扩大的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予以罚款处罚,即罚款300元、扣3分。 限车令的具体方式分为限制车辆出行和限制车辆上牌两种。 限制车辆出行一般采取按照车牌号的单双号实行隔日出行的措施或者采取特定时期内限制私人车辆出行的措施。限制车辆上牌一般采取的措施是先由政府发布在一定时期内发放的车牌号总量,然后再采取车牌号拍卖的方式,由购车人通过竞买取得车牌号,实际上是通过提高车辆上牌费用来达到限制上路车辆数量的目的;还有一种措施是规定购车人必须先拥有停车位,然后政府才给车辆上牌号。 目前有的城市实行必须在当地定居满一定年限方给车辆上牌的措施,遭到了不少专家的批评,被批为户籍歧视。 措施核心内容包括:合理调控小客车增长;必要时,重点路段高峰时段实施单双号限行;择机收取拥堵费;加强外埠进城车辆管理等。 法律依据: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继续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 为缓解我市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拥堵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对我市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范围行驶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深圳市内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深圳湾口岸:S3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三)皇岗口岸:G4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四)福田口岸:G4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五)罗湖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 (六)文锦渡口岸:S29清平高速、玉平大道、泥岗路(红岭立交至洪湖立交段)、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七)沙头角口岸: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八)深圳机场: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机场南路、领航高架、空港八道。 二、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前述“一”部分列明的道路除外)。 三、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四、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五、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8月8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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