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未披露重要病史情况属于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但保险公司也有举证责任,必须证明未披露病史情况与保险事故有因果关系。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投保人应当披露的重要病史情况。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有证据表明,未如实告知的重要情况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 3.《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公平原则。 4.《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合同的内容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合同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必要的条款,如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总结: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重要病史情况,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应当披露的病史情况。保险公司有举证责任,必须证明未披露的病史情况与保险事故有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