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些款项是失地农民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是他们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所以,应该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取得这些补偿款的前提是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法律分析 1. 征地补偿款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因为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夫妻一方承包土地的延续,是失地一方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前提是是否为拥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应该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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