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违法的,公司财务使用私人账户走账更是不合法。在会计中,走账有两种意思,第一种是正常记账,即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对公账户的收付,会计根据相应的票据将账目记录在账簿中,第二种则是不合法的操作,其他公司、个人使用公司的账户进行资金交易,并且不是基于真实业务的交易,而是出于避税、套现等目的。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 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 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 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