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在退房的时候房东乱扣费,而且扣费不合理要找什么部门投诉 |
释义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30天内,必须携带相关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任何违反该办法的行为都将受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违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租房消费者权益? 租房消费者在面临房东乱扣费、不合理扣费等问题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以及投诉渠道和程序。其次,可以与房东进行沟通和协商,提供相关证据和合理解释,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和支持。同时,建议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明确约定退房时的费用和扣费标准。维护租房消费者权益需要积极主动,合理维权,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结语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当事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违反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租房消费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可咨询相关部门、与房东协商、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也十分重要,以确保合法权益。维护租房消费者权益需积极主动,合理维权,确保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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