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然需要支付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