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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徐州市公积金提取政策
释义
    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根据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的职工应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若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延伸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居民享受更多福利
    徐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的实施,为徐州市居民带来了更多福利。根据新政策,居民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提取公积金,包括购买首套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等。此外,新政策还提高了提取金额的上限,使居民能够更充分地利用公积金来满足自身需求。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减轻经济压力,促进徐州市的经济发展。居民们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按照新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积金提取申请,从而享受到更多福利和实惠。
    结语
    徐州公积金新政策的实施为居民带来了更多福利。购房、偿还贷款、教育支出等特定条件下,居民可以提取公积金。新政策提高了提取金额上限,满足居民需求。旨在提高生活质量、减轻经济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申请者可按规定程序提供相关材料和申请表,享受更多福利和实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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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