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孩子应该怎么样判 |
释义 | 离婚时,男女双方有两名子女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让两名子女分别跟随父亲和母亲生活,也就是各判给一名子女。如果两名子女中,有一名不满两岁,而另一名已经两岁以上,则法院一般会将两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两岁以上的子女判给父亲。 如果父亲与母亲中有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则人民法院会将两名子女全部判给适合抚养子女的一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包括: 1、曾经有过家庭暴力行为。 2、曾经遗弃家庭成员。 3、曾经虐待家庭成员。 4、有吸毒等恶劣行为习惯,且难以戒掉。 5、有抚养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但是拒绝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等等。 一、抚养权有没有年龄界限 抚养权有年龄界限: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孩子在两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能达成协议,除非女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与孩子生活在一起,否则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八岁以上被视为有能力限制民事行为。因此,如果双方在八岁以上与抚养权所有权发生争议,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对于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儿童,主要根据双方的抚养情况、经济状况、老年人的帮助等综合考虑。 二、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有: 1、虽然子女在两岁以下,但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2、虽然子女在两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 3、虽然子女在两岁以下,但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共存; 4、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5、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6、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共存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8、8岁以上的子女主动与父亲共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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